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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社会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1.负责和协调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人才队伍等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协调二级学院编制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与评估。

3.负责《淮南师范学院章程》的修订工作。

4.负责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做好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编制等的调研、论证工作。

5.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政策和改革动向,收集、分析相关数据和文献资料,定期编制《高教简报》。

6.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和参与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举措的调研、咨询、起草和论证工作。

7.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等项目的研究。

8.加强校内外调研,开发与利用有效信息资源,为学校对外合作与服务提供信息资源。

9.加强沟通与交流,建立与增进学校与地政府或重要行业企业的合作互信。

10.负责学校层面与地方政府、大型行业企业签订重大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并组织协调协议落实。

11.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起草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各类教学相关的评估工作。

12.组织开展对本科教学运行和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的督查,参与教学工作考核。

13.加强教学督导团建设,并为教学督导团日常运行提供管理和服务。

14.编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组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和教学质量核心数据信息采集、上报和管理。负责学校高基报表统计工作。

15.负责组织学校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