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多措并举深化教师评价改革
发布时间: 2022-06-09 浏览次数: 263

来源:发展规划处  作者:孟学涛  审核:鲁先文  上传:董懿  发布:董懿

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淮南师范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安徽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要求,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革教师科研评价,多措并举深化教师评价改革,阶段性成效明显。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出台《淮南师范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淮南师范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健全“宣传+教育+考核+监督+激励+惩处”“六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工作机制,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选聘、评优奖励等首要条件,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二级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宣传,组织师德优秀先进典型事迹和警示教育案例学习,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我最喜爱的老师”,开展“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等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及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营造学先进树典型的良好氛围,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近两年来,1名教师荣获2021年安徽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德先进个人”。《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和教育部官网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我校教职员工抗疫事迹、援疆事迹。

建立教师职称分类评价体系,探索分层分类评价。出台《淮南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淮南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等办法,进行分类评审,强化科学评价。一是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五唯”倾向,发挥职称评聘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积极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中争先创优。二是分类评审。依据人才特长、学科差异和岗位特点,制定分层分类评价标准,探索分层分类评价。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体系中,教授、副教授申报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三种类型。同时,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又分别按照专业课教师、体育艺术类教师、思政课教师三个类别,制定了相应的申报条件。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对公共课教师、教师教育课程教师、专职辅导员三个系列的教授/副教授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分层分类职称评聘体系,充分考虑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与差异,营造了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为不同类型的教师提供上升通道,有效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进教师科研评价。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绩。一是在教师职称评聘中,不仅将教师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成果等纳入申报条件,而且将教师教学研究、毕业论文指导、课程建设等教学成效和教学工作实际贡献等作为业绩成果纳入申报条件。其中,在教师教科研成果分类时,除了明确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成果推广、知识产权、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等常规分类标准外,首次针对公共课类、体育类、艺术类及其他类四类教师的教学效果制定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并明确了体育艺术类教师专业实践业绩分类标准。在同行评价时,将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高水平成果纳入代表性成果范畴。二是在评优奖励中,为突出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硕士授予单位建设的支撑性,修订完善教学科研奖励制度,出台《淮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标志性成果考核及奖励暂行办法》,将科学研究、重大教学改革成果、重大专项工作等纳入奖励范畴,激励教师和集体为学校建设成为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出台《淮南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绩效与目标导向;出台《淮南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淮南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加强科研团队及平台建设过程管理,推进成果转化利用,激发教师多产出高质量成果。三是在人才评价中,出台《淮南师范学院舜耕人才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突出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贡献,强化过程性评价,探索考核激励新机制,优化人才评价体系。